平铺镇新林村妥善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2018-10-19 15:30:38
平铺镇新林村围绕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市场化”,聚焦重点,主攻难点,妥善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科学确定成员身份。该村根据繁昌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流程,村召开会议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了市、县、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培训班,认真学习和领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以准确把握政策。该村还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由群众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标准、程序、办法,做好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确认结果向全体村民张榜公示,特别注意保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成员身份确认后,建立登记簿,详细记载成员信息,经镇审核后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该村先后召开4次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了《实施方案》、《成员确定方案》、《清产核资方案》。根据上述方案,工作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确认。经确认,全村共有845户、3077人。
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全面清查,摸清家底,健全管理制度,切实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清查结果向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同时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各项制度,实行台账管理。经清查登记,该村集体各类资产为:资金6.8万元,耕地8.78亩,林地498.97亩,除村办公用房外有11处房屋。
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他们将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让村民真正成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受益者。股权设置方面,采用“量化到人、权能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原则,提倡实行户内“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的静态管理模式,保持股权相对稳定。新林股份经济合作社已于2017年12月29日成立,村6.8万元作为经营性资产、净额为总股体,95%作为个人股,量化到人,确股到户,5%作为村集体股,本社共3239股,每股20.99元(村集体162股占5%)。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后,该村以高标准农田为资源,引进同福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经营“生态种养+基地建设”,进行生态种植蔬菜、生态养殖小龙虾,稻鸭共生,以此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一是土地入股合作经营,实现“农民变股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687亩土地入股到同福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生态种养,根据当年土地承包价格,该块土地与本村其它土地承包金高120元每亩,有望年底分红82440元。二是资金入股,实现“资金变股金”。新林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县拨付100万撬动资金入股到同福有限责任公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参与经营,不承担市场风险,每年按约定7.5万元分红。三是项目带动发展,实现“资源变资产”。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新林林场200亩林地通过国土项目进行复耕,预计项目资金结余100万元,流转金4万元,合计104万元。 全冰 王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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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