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镇城乡低保实行动态管理
2016-10-31 08:36:26
新港镇对城乡低保实行动态管理,阳光运行,保障民生工程落实到位,确保困难群众利益。1-10月份取消收入超标城乡“低保”对象32户63人,调增4户6人,新增15户34人。
全面摸底,认真核实。组织镇民政社保办及各村、社区相关人员开展全面摸底走访,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推算收入和行业收入评估等办法,对辖区现在册的城乡低保户及新申请对象家庭的收入、人员等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予以取消,对因病致贫的家庭未能享受到“低保”待遇的进行统计、入户、上报,确保应保尽保。
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坚持定期复核复查,实行年度普查、季度核查、重点抽查、举报必查的制度,把好低保对象进出口关,切实做到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让不同的困难群体都能得到各自需要的救助,提高救助的有效性。
及时公开,阳光运行。城乡低保对象的纳入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社摸底调查、民主评议、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的操作流程开展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所有资金统一社会化发放,所有结果一律向社会公开,全民监督,保障城乡低保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困难群众利益。
坚守纪律,确保公平。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发生。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对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平、公正、透明运行,打造科学、阳光、公平、诚信低保。
截至目前,收到举报1件,办理1件。1-10月份取消收入超标城乡“低保”对象32户63人,调增4户6人,新增15户34人。 张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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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