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荻港镇为村(社区)干部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016-06-06 08:36:43

  日前,荻港镇党委、政府投入3万余元资金,为71名在职村(社区)干部集体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今后,村(社区)干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将可获得相应保险赔偿。同时,荻港镇将建立长效机制,将投保所需资金纳入每年镇财政预算,实行“一年一预算”,保障资金足额到位。 刘名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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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