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铺镇3.1万参保居民享受住院自付费用减免
2016-02-03 10:18:03
1月28日上午,因心脑血管住院的平铺村村民王锡明出院时逢人便说:“现在好了,在平铺卫生院住院,新农合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可全部减免”。新年伊始,平铺镇政府出台一项惠及全镇居民政策——《繁昌县平铺镇参保居民住院自付费用减免办法》。该办法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辖区参保居民在平铺镇中心卫生院因病住院治疗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患者自付部分费用予以减免,平铺3.1万居民将享受此项惠民政策。
据悉,该办法规定收治病种按县卫计委批准平铺镇中心卫生院病种收治范围收治病人,即社区获得性肺炎、阑尾炎等50种甲类病种和自发性气胸、支气管扩张等50种乙类病种以及镇中心卫生院具有收治能力且城乡居民医保管理部门给予报销的其它特殊病种。
减免范围为参保城乡居民在本镇卫生院住院,经繁昌县居民医保管理部门网上审核符合新农合报销规定的费用,经新农合医疗保险报销后自付医疗费部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住院自然分娩(需提供镇计生部门的有关证明)可享受卫生院住院自付费用减免。该惠民政策的出台对引导居民就近就医和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起到积极作用,预计每年能给辖区居民节约直接医疗费用50万元以上,减免部分分别有镇政府和中心卫生院按比例承担。同时也为镇中心卫生院的快速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为发展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一条探索路径。 王家才 汪开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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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