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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镇对城乡低保实行动态化管理

2015-11-16 08:32:38

  今年以来,新港镇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应退尽退,应保尽保”,促进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打造阳光低保,促进民生改善。

  吃透政策,明确保障范围。积极组织镇、村社保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自主学习,了解最新社保、低保政策及法律法规、办事程序等,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准确落实国家城乡低保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家庭的所有成员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对失地农民、被拆迁居民、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刑释人员、艾滋病患者等特殊人员按政策落实。

  严格核查,动态管理。坚持定期复核复查,实行年度普查、季度核查、重点抽查、举报必查的制度,保证做到低保对象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实现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使不同的困难群体能得到各自需要的救助,提高救助的有效性。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依据生活支出推算收入和实行行业收入评估等办法,对辖区现在册的城乡低保户及新申请对象家庭的收入、人员等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予以取消,对因病致贫的家庭未能享受到“低保”待遇的进行统计、入户、上报,确保能进能出、应保尽保。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城乡低保对象的纳入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民小组(社区)摸底排查、村(社区)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的操作流程开展工作,不随意简化或改变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发生。实现城乡低保资金县(区)统一社会化发放,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对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平、公正、透明运行,打造科学低保、公平低保、阳光低保和诚信低保。10月份取消收入超标城乡“低保”对象50户108人,新增“低保”对象16户33人。 张必兰 陈晓菊 谷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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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