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荻港镇突出群众主体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2015-01-05 08:41:55

  荻港镇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推进渡江村芦南中心村美好乡村建设工作。

  建设规划群众评审。坚持编制规划公开透明,在前期调查、初步方案确定、规划评审等环节,安排村民代表参加,组织村民代表观摩美好乡村建设点,通过座谈、公示等形式,广泛征求和吸纳群众意见。成立美好乡村建设理事会,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美好乡村建设,多次召开村民理事会和村民代表会,约300名群众参加,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和建议18条,保证各项建设充分体现民意。

  筹资筹劳群众参与。加大财政投入,注重用好管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动员规划点农户参与必要的筹资筹劳,农户积极出资参与“三清、四修”,号召全社会有识之士为美好乡村建设出资、出力、出智。

  建设质量群众监督。项目建设严格实行招投标,工程开工后,安排村内德高望重、掌握相关土建知识的村民全程监管,确保建设质量。后续管护群众为主。发挥村民理事会自治功能,加大村规民约执行力度,强化宣传,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主管事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环境卫生管护。 尹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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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