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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镇实施“招标倒置建设法”探索美好乡村建设新模式

2014-12-29 09:17:30

  为解决美好乡村建设群众参与度、满意度低的问题,新港镇深入调研,在该镇新东村实施美好乡村建设“招标倒置建设法”,积极探索美好乡村建设新模式。

  美好乡村建设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有效载体,通过该项工程的实施,美化了农村环境,完善了配套设施,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但在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群众参与度、支持度、满意度不高,突出表现在把美好乡村建设当成政府的事,而不是当作村民自己的事,建设管理全部推给政府,群众不管不问,甚至于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都要求政府清理。最后政府投入大量财力、物力把乡村建设得美丽整洁,群众却不满意,甚至于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被动。

  经过调研,新港镇采取“招标倒置建设法”,积极探索美好乡村建设新模式。一是改变以往由政府确定美好乡村建设点的做法,采取主动申报法,凡是有意愿建设美好乡村的自然村均可主动报名申请,但报名申请时需有该自然村98%以上的住户签字同意建设美好乡村,并承诺做好自家“三清四修”等工作,无偿拆除围墙、厕所等简易建筑,配合政府做好建设前期和辅助工作。自然村成立理事会,负责召集村民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村民自主自治作用。根据政府财力,全镇每年只建设2-3个自然村。政府制定相关标准,对申报的自然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确定建设先后顺序。二是建设过程突出群众参与和村民自治。村民自行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按“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规范运转,群众筹资聘请环卫工人、垃圾袋装化、实行门前三包,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村庄环境整洁卫生。验收合格后,镇政府进行立项和招标,全面启动美好乡村建设。建设资金以镇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群众筹工筹劳为辅,科学设计规划布局,开展下水设计、道路建设、旱厕改造等,完善村庄内部硬件设施条件。在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高的基础上,再进行亮化提升,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等提升工程招标,完善公共设施配套,最终实现农村环境面貌、村庄公共设施明显好转。三是突出政府引领作用,完善激励机制。政府不直接参与美好乡村建设,而是制定相关的环境整治标准,对群众建设自己的家园进行指导,让群众树立美好乡村建设的主体意识。同时突出激励机制作用,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后期维护管理上,政府适当奖励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先进的自然村,调动群众争先竞位的积极性。

  目前,该镇根据村民主动申请,将新东村铁冲村民组作为全镇试点率先试行。该自然村群众参与热情高涨,每户群众都签订了美好乡村建设申请书,并承诺搞好门前屋后卫生,及时缴纳保洁费用,无偿拆除围墙、厕所等简易房。该自然村理事会按照每户100元的标准已筹集到资金10800元,聘请了保洁员2名,镇、村为他们配备了所有环卫器具,村民自发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村庄环境明显改善。待环境卫生整治达到政府制定的标准时,即将启动规划编制、施工设计等工作。 刘琼 赵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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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