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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镇推广应用“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

2014-08-11 08:45:26

  新港镇将标识推广应用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民生工程宣传一系列活动有机结合,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宣传和推广应用。

  新港镇要求2013年以后新建成的工程类项目,必须按照统一样式,在制作标牌标示时规范使用“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对2007年以来已建成未使用民生工程形象标识的,对已设计使用民生工程标识牌的,在标识牌上加贴“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对今后印制的各类民生工程宣传活动资料,严格按照统一样式规范使用。

  该镇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启用“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在政府宣传栏、宣传单、资料档案盒上印制或加帖“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进一步推广使用“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

  新港镇将“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推广应用结合后续管护纳入对村考核之中。在5月初开展的全镇民生工程专项检查对“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推广应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对发现未制作使用“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或使用不规范的,当场指出并责令限期整改。截至目前,新港镇已重新制作民生标牌20个,粘贴“安徽民生工程”标识70多张。该镇将按照“逐步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积极做好省定民生工程形象标识推广应用,增强社会各界对民生工程的了解和认知,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民生工程建设的热情。 朱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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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