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为桃冲村发展添动力
2013-08-19 08:41:24
近年来,荻港镇桃冲村紧紧围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开展村民自治工作,让群众更充分地行使了手中的民主权利。广大村民自己办理自己的事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充分参与村务活动,共同发展经济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
深入宣传发动,严守选举程序。2011年8月,桃冲村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坚持统筹安排,环节不丢,程序不减,步骤不少,让选民充分行使手中的民主权利,确保了选举结果真正体现广大村民的共同意愿。一是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先锋在线、标语、板报、公开栏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引导选民积极参与,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营造了良好的选举氛围。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村党总支把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都形成文字材料发到选举委员会成员手上,指导好换届选举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选举在法律程序要求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的展开。三是规范程序工作。村党总支积极配合选举委员会严格做好每个选区的选举程序工作。选举中严格坚持“一人一证一票”,选民参选率达到90%以上,充分发扬了民主,尊重群众意愿。保证了当选的理直气壮干好工作,落选的也心服口服。桃冲村第八届村委会产生后,两委班子共同谋划为广大村民办实事,山河筑坝、道路绿化、为全村村民免费体检及购置医疗设备等措施,赢得了广大村民一致好评。
完善自治制度,强化民主意识。完善的规章制度是村民自治的根本保障。为此,桃冲村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包括工作纪律、工作方法、学习制度、会议制度、村务公开、民主议事等方面内容。同时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了《村规民约》。由于是征求群众意见共同商讨制定的,所以村民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效果很好,如村民办婚丧嫁娶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办事从简等。该村还创办了“人口学校”和电子阅览室,定期组织学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农业科技知识等,并同步安排部署工作。参加的不仅有两委人员、党员、村民代表,很多群众也积极地参与到学习中,就连临近的桃街与桃矿居民也来听课。通过学习,广大群众的集体观念和遵规守纪意识明显增强,村里的公益事业建设、植树造林、农业结构调整等工作都能够顺利按时按质地完成。推行“阳光村务”,加强教育培训。一是推行“阳光村务”工作机制,规范工作。“阳光村务”给村两委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了可操作性,也是相当实用的一整套工作办法。“阳光村务”的开展,不仅有助于村干部做好工作,更能进一步理顺党群、干群关系,保障村民自治在党总支领导下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二是丰富内容,加强培训。村委会换届后,村党总支3次组织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集中培训,明确指出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同时要求各支部做到:合理指导不包揽、依法监督不越位、正确领导少干预。要求村委会做到:坚持党总支领导不动摇、坚持发扬民主不动摇、坚持接受监督不动摇。两委干部之间做到三多三少五不准:三多三少就是多从大节上理解,少从小节上挑剔;多从工作上支持,少从琐事上添麻烦;多从事业上谋发展,少从私利上琢磨人。五不准就是不准搞小动作,不准耍小心眼,不准玩权术,不准划小圈子,不准打小算盘。
发挥代表作用,提高自治水平。村民代表大会是村民直接参与村里重大问题决策的具体表现,决定的事情更符合村民利益。所以桃冲村对新选出的第八届村民代表登记造册,对村民代表条件、职责、要求依照相关条文作出明确规定,使村民代表在思想上对自身作用发挥有更高的地位,增强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自觉性,让村民代表作用最大限度地得以发挥。沈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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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