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铺镇推行镇村组民四级集中议事制度
2013-06-03 09:06:20
“新林中心村下水沟应清理、老街破旧房屋立面要维修、街道中心路需改造……”近日,在平铺镇新林村组织召开的四级集中议事会上,新林村村民储根普在议事会上提出了这样的建议。“事”不说不清,“理”不议不明,今年2月份以来,一种叫做“镇村组民四级集中议事”的新生事物在平铺镇悄悄萌芽,这种制度在原有“镇村两级民主集中议事”的基础上得以延伸和创新。这一由镇村组织、村民讨论农村大事难事的新制度,使众多涉及农村决策、发展、稳定的各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赋予农村工作全新的活力。
决策的科学性更高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前,平铺镇党委安排专门人员会同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开展前期调查,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问题进行梳理,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该镇党委根据提报研究事项,确定参加会议人员和有关职能部门,必要时邀请县有关部门参加。集中议事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广泛开展讨论,镇领导在集中讨论的基础上,与参会人员共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思路和措施,避免了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大大增强了工作决策的科学性。
党群干群关系更融洽了。镇村组民集中议事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发展工作、社会事业建设、农村党建工作、和谐稳定工作等群众反映强烈、最关心的问题。集中议事分为一年一议、一事一议、一季度一议,每项工作的开展,经镇、村、组、民四级集中议事,可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以及利益相对人参加,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分别由村、镇给予答复和落实,在议定事项的实施过程中,随时接受群众提出的意见,监督实施进度、质量等,保证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进一步扩大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镇村组民议事会制度搭建了镇村干部和群众之间交流联系的一个平台,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目标落实更有力了。议事后,该镇党委进一步明确议定事项落实的责任人和单位,由镇分管领导负责调度指导,并采取观摩、明察暗访等形式督促议定事项的落实。每年底,镇党委对集中议事工作进行总结,对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任期目标考核,确保议定事项得到有效解决。镇村组民集中议事会制度开展2个月以来,该镇共召开集中议事会3 次,解决问题8件。 王家才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