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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出台奖励措施提升卫生工作绩效

2013-01-14 09:04:42

  新港镇加大对卫生工作方面的奖励补助力度,以充分调动全镇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新港镇卫生工作奖励补助办法于本月起正式试行。本办法经新港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奖励补助对象为符合相关标准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集体及个人。每年年底新港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各村(社区)群众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进行满意度测评,原则上在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及村民组长会议上测评。其中,对群众满意度达90℅且未发生医疗事故的,给予每个村卫生室2000元/年的奖励。对于卫生室村医达不到政府要求的,不参加满意度测评,也不给予奖励。据悉,所有奖励经费由新港镇财政列支,以年度为单位,每年兑现一次。奖补资金除外聘人员工资补助、设备购置补助、项目专项资金外,其余部分全部发放给个人。奖励由卫生院根据医务人员的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统筹考虑,具体结果报该镇党委、政府备案。沈芳群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