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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铺镇43名原村企干部将享受生活补助

2010-08-18 10:42:16

  近日,平铺镇党委政府出台了对未享受到退休待遇的原村、企干部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费的规定,充分体现了为在村、企任职现已年迈且未享受到村、企集体干部待遇的人员的关怀,使他们安享晚年。

  这次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为男年龄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曾担任过村干部或企业领导职务,在村、企工作满十年,且没有因犯错误被撤职或受过其他处理的。发放标准为男年龄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补助费40元;男年龄75周岁以上,女65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补助费60元。已享受过退职一次性补助的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享受一半的生活补助。 (王家才)

稿件来源: 今日繁昌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