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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公开征集线索

2026-04-27 17:54:36

  为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幽灵外卖”、资质造假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等突出问题,全面净化网络餐饮消费环境,持续提升全市外卖“放心指数”,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持续征集问题线索

  二、征集渠道

  电话反映:12315、12345;

  网络反映: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三、征集范围

  芜湖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含其分支机构、代理机构),以及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含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重点征集以下线索:

  (一)经营资质不合法

  存在超范围经营、无店经营、一证多用、套证假证、异地经营、“幽灵外卖”等行为的。

  (二)信息公示不规范

  平台页面上未展示真实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门店实景、实际地址与平台标注不一致,网店名称与实体店招牌不一致。

  (三)经营标识不明确

  不提供堂食的,未在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

  (四)食品安全不达标

  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食材采购未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采购或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产品;未按照储存条件存放食材等。

  (五)配送过程不卫生

  食品包装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未使用“食安封签”或封签破损,餐品在配送环节受到污染等。

  (六)其他问题线索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征集须知

  (一)反映内容尽量详实,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店铺名称(平台显示名称及实体店招牌)和地址、入驻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违法事实描述,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如订单截图、照片、视频等),以便核查处置。

  (二)反映人应对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恶意干扰经营秩序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反映人个人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监督,积极反映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核查处置,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俞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