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落实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2021-05-06 16:24:15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芜湖市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二十三批交办清单(4件)下达我市后,芜湖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快速处理机制,立即交办责任单位调查处理、立即纳入专项督察督办的原则,开展调查核实,立查立改,各责任单位党政负责同志均第一时间进行布置,及时办理,现将第二十三批交办件边督边改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21年5月6日
举报区县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繁昌区 | X2AH202104290059 | 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长珑村小汪组,原长珑水泥厂建在村民孙某培农田附近,排放大量水泥灰和污水,导致农田丧失耕种功能。 | 土壤 |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原安徽省繁昌县长垅水泥厂成立于1987年4月17日,已于2005年10月31日吊销营业执照,停产关闭,原属于水泥厂的地面构筑物也已全部拆除。2006年,吴某购得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并成立制砖厂,因经营不善,制砖厂于2008年倒闭。2017年,吴某开始在该地块从事膨润土的晒土作业,晒土过程中无废水产生。2021年4月30日,孙村镇政府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对该点位进行检查。原长垅水泥厂地块四周有砖砌围挡,场地内堆存着数堆膨润土,未采取有效的防扬散、防流失措施,未见有污水外流。举报人反映的孙某培的农田位于该地块的西侧,经现场踏勘,孙某培农田内仍种植着蔬菜及油菜,长势正常,无明显不良生长迹象,也未发现水泥灰以及污水。 | 部分属实 | 2021年4月30日,孙村镇政府已联合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原长垅水泥厂地块从事膨润土晒土作业的实际经营人吴某展开约谈,要求吴某立行立改,按照物料堆场的相关规定,完善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下一步,孙村镇政府将加大对该地块的巡查监管,督促吴某落实整改要求,减少膨润土晒土作业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无 |
繁昌区 | X2AH202104290086 | 投诉人对于前期反映的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汉世伟畜牧养猪场污染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现场检测时不排臭气,且检测时布点及采样方法导致结果真实性存疑;2.水质采样检测时无群众监督;3.该场周边水体遭到污染,回复却称水质达标,属于弄虚作假。猪场下游为漳河,排污口每晚偷排,导致原荷花冲水库(荷花塘)水体富营养化;4.24小时鼓风机运转噪音严重扰民。 | 水,噪音,大气 | 经核实,举报反映的企业是繁昌县汉世伟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世伟公司”),是一家从事种猪饲养的生猪养殖企业。汉世伟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8月经芜湖市环境保护局批复(芜环评审〔2018〕]298号),2020年5月24日该公司委托专家成立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目前汉世伟公司存栏种猪4754头,其中生产母猪4683头. 2021年4月16日上午,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汉世伟公司周边恶臭气体、总排口水质等进行了采样、检测。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编号181200051099)。采样过程有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平铺镇政府、平铺镇寒塘村工作人员全程监督。采样时,企业废气、污水处理设施未停止使用。采样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2021年4月25日,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原荷花冲水库(荷花塘)的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显示pH值7.47、氨氮1.64mg/L、总磷0.314mg/L、总氮1.72mg/L、CODcr18mg/L,未超过地表水Ⅴ类(农业用水)标准。 养殖场鼓风机确连续运转,存在噪声。2021年5月1日下午,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对汉世伟公司风机侧厂界和汉世伟北侧噪音敏感点两个点位进行现场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噪声未超标;对汉世伟公司灌溉农田下游农业灌溉用水水源水质(共计三个点位)进行了现场取样,三个点位分别是土地沟、小沐塘、大沐塘。整个现场采样过程由平铺镇寒塘村干部、南陵县家发镇龙山村山赵组村民组长和村民全程见证。 | 部分属实 | 繁昌区农业农村局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平铺镇加强企业监管,指导、督促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若相关水体出现超标将及时开展溯源、整改工作。 | 无 |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