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问题的公告
2020-11-30 10:30:49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的通知》(繁教〔2020〕90号)精神,现将2021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报名类型及入学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1.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入学房产(完全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都属城区建成区(含峨山镇,简称城区,下同),房产所有人和户口簿户主均为法定监护人(父母),且两个都符合就近入同一所学校的条件。
户籍为村居户口,房产为自建房的,还需出具自建房相关证明材料,区教育局必要时上门核查;房产为夫妻双方共有,但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父母)有任何一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房产证未办理的,需提供经不动产管理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
2.只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父母)只具有城区户籍而无城区房产的,需提供:户口簿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户口簿上的户主须是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或(外)祖父母。
3.只有城区房产。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不具有城区户籍但具有城区完全房产。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夫妻双方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若使用适龄儿童(外)祖父母房产作为入学地址,(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父母)和本人需在同一户口簿上,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需提供城区无其他房产证明。无法提供无房证明的,具有城区户籍的视为第2类,非城区户籍的不予登记。
下列小区的拆迁安置房需提供房产证:蔡家塘、城南安置小区(现三小附近)、教师进修学校小区、钢铁厂安置小区、安定花园、金峨小区(或城西公租房2号地块,原三小地址);峨溪花苑小区(部分)。
还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拆迁、安置协议和安置款结算凭证三份材料。
买卖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原房主的拆迁安置协议;经第三方机构证明的现房主和原房主的交易协议;可供核实的付款证明(银行交易凭证);现房主连续三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凭证。区教育局将逐户审核,必要时上门核查。
4.经商务工。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城区经商(务工)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营业执照(务工的提供劳动合同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租房协议。
以上相关证件均为原件,取得的时间应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提供购房合同的,取得的时间应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
购买拆迁安置房,所提供的交易协议、付款凭证等取得的时间应在2021年3月31日前。
二、严格区域管理、划片入学、严禁择校
2021年,区教育局将根据生源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安排就近入学。分校将分四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两个一致”人员按户籍地址和入学房产地址安排就近入学;
3.第二批次:只具有城区户籍,按户籍地址安排就近入学;
2.第三批次:只具有城区房产,按房产地址安排就近入学;
4.第四批次:在城区经商、务工的随迁子女,区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三、报名程序
1.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城区学校均需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程序,按分校原则进行分校后入学注册。网上报名信息需真实、完整、准确。如果提供不实和虚假信息的,网上报名无效,教育局有权将其子女退回户籍学校就读或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入学申请人也将承担相应责任。
属于报名类型第1、2、3类,因故未及时进行网上报名的,可在现场审核时办理补报名手续。超过报名时限,但符合补报名条件的,在办理手续后,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网上报名表格填写指南
(1)报名类型:分“两个一致”、城区购房、城区户籍、经商务工四类。请慎重准确选择,这将影响到你的子女划片分校的批次。
(2)新生身份证号必需无误,出生日期必需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超龄儿童网上无法报名,请在现场信息确认时报名。不足龄儿童入学另行通知。
(3)户籍地址请按户口簿首页地址填写完整,户籍不完整的将影响报名类型的认定。
(4)适龄儿童家庭住址、房主姓名请如实按房屋产权证填写。房产产权证号请填写完整,农村自建房、回迁安置房、新购住房等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请填“无”。城区租房户房主姓名请填房屋拥有者姓名,房主与新生的关系请选择“其他”,住房类型请选择“租赁”。请慎重选择,这将影响到你的子女划片分校的学校。
(5)家庭其他成员栏,新生的父母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6)特殊情况说明请填写与学生入学有关的特殊情况、申请意向学校及相关理由。
(7)新生入学申请人请填写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联系电话请准确填写。这将影响到你准确获得报名登记号。
四、招商、随军、人才引进等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按有关文件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教育股负责解释。
芜湖市繁昌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27日
稿件来源: 区教育局
编辑: 宋世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