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秋季安全饮食须知
2011-08-12 10:10:04
夏秋季天气炎热多变,食物易腐败变质,是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峰期。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夏秋季合理饮食、安全饮食,特告知以下有关事项:
一、切勿采食不知名的野蘑菇和野菜,如进食后发生头昏、头痛、腹痛、腹泻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要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诊治,以免延误病情。
二、蔬果中的农药残留可引发中毒。食用蔬果前,宜先浸泡10分钟,用净水冲洗3遍,减少或消除农药残留。包装过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袋子、容器不能用于盛装食品。
三、食物最好现制现吃,隔顿隔夜熟食应妥善保存,食用前须彻底加热,进食过程中如感觉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四、不喝生水,不吃腐败变质和不洁食品,不吃生食或半生食海产品和水产品,对豆荚类(四季豆、扁豆)等要充分烧熟煮透;不食或慎食生拌、冷拌食品,家庭制作时要做好清洗消毒,加工后及时食用;加工、贮藏食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剩余熟食应冷藏贮存,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2小时。
五、各学校、厂矿、建筑工地食堂及自办宴席等集体用餐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落实留样制度,严把采购质量关,严禁提供凉拌菜,严格执行防蝇、防尘、防污染等卫生措施,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外出用餐时尽量选择卫生状况好的餐馆,慎食烧卤熟食,不去卫生状况差的路边露天饮食小摊点。
居民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投诉电话:县工商局12315、7873057;县农委7915141、7911752;县质监局12365、7913161;县商务局7863845;县食药监局7875759;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7872781。
繁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八月八日
稿件来源: 繁昌新闻网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