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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何晨辞去繁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09-09-23 14:59:32

  因工作变动,何晨同志提出辞去繁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何晨辞去繁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繁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稿件来源: 今日繁昌

编辑: 封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