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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逐案排查制度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

2019-05-24 15:41:06

  繁昌县纪委监委通过逐案排查制度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15件,立案1件,并查处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1人。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工作要求,深挖彻查案件背后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繁昌县纪委监委探索制定逐案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工作制度。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在问题线索处置、案件调查结束后,由承办部门明确专人在限定时间内填写《繁昌县纪委监委逐案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登记表》,对每条线索和每起案件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并报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登记,防止就案办案,压实工作责任。县纪委监委将对群众反映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调度配备力量、优先集中处置、优先审查调查,确保所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百分百初核”,并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祝玲  沈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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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