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揭晓
2018-07-02 08:53:44
6月26日,记者从繁昌县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通过近三年的努力,繁昌县顺利完成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工作。
县农普办和县统计局联合发布了《繁昌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从全县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机械拥有量、土地利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农民生活条件等方面,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2016年末,全县共有406个农业经营单位, 44780个农业经营户,耕地面积13365公顷,有34954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52619的农户(占比99.4 %)拥有自己的住房,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占55.5%;砖(石)木结构的占25.4%;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占18.4%;竹草土坯结构的81户。拥有1处住房的占77.3%;拥有2处住房的占20.9%;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占1.2%;拥有商品房的占19.5%。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24.1辆,摩托车、电瓶车107辆,淋浴热水器81台,空调114台,电冰箱101台,彩色电视机127台,电脑41.8台,手机251部。93.6 %的户使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48.3%的户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主要能源中,使用电的占84%;使用柴草的占26.2%;使用沼气的59户,使用太阳能的71户。全县农业生产经营人员34954人,其中女性15856人。在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年龄35岁及以下的1492人,36至54岁之间的17082人,55岁及以上的16380人。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繁昌县组织开展了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住户、农业经营单位、村(居)委员会、各镇(园区)。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全县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1100人,登记了52945户农户、75个村级单位、7个镇级单位、406个农业经营单位。根据农业普查方案的要求,县农普办组织了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抽查结果显示:繁昌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刘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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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