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形成特殊困难群体救助网络
2017-03-20 08:20:24
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两节”送温暖……繁昌县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已形成有效的救助网络。近年来,该县对五保户共支出供养资金3820余万元,救助孤儿320人次297.6余万元,特困人员生活救助金全部以“一卡通”形式按月发放到位。
该县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和价格临时补贴机制。密切关注食品类等价格指数变化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及时启动相应调整机制,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加大对患有大重疾病、二级以上重度残疾、遭受突发意外灾难的城乡低保对象,以及重病重残、遭受突发意外灾难的低收入群体等生活特困人员的重点保障力度。对低收入人群家庭成员中的大重疾病患者或不符合分户条件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本人,参照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费。
该县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对生活特困人员患大重疾病的,属于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费用,年底根据医疗救助办法给予二次救助。对遭遇突发意外灾难的特困人员,及时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情况特殊的,可视情增加救助次数。
该县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在用地、财政投入、信贷、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多渠道投资兴办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农村五保户、孤寡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集中供养比例。加快推进各类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该县实施特困家庭全日制在校学生综合帮扶。认真落实国家对全日制在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贫困学生等各项政策。整合现有社会救助资源,鼓励和引导各类助学、慈善、救助资金、基金向困难学生倾斜,各类政府性助学资金、基金每年用于资助贫困学生的比例不低于七成,确保不发生因贫辍学现象。
加强孤残儿童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落实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等形式的孤儿安置办法。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机构建设,强化上路巡查,主动施救,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力度,积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基本实现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乞讨目标。
为确保帮扶解困工作落到实处,该县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党政领导干部与生活特困人员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结对单位、干部职工每年上门慰问不少于2次,社区工作人员每月上门探视不少于1次,并将特困人员优先纳入每年的“两节”送温暖范围。进一步完善特困群体收入财产认定机制,提高有关申报材料核查的准确性。完善城乡低保审批程序,落实听证、民主评议、公示和备案四项制度,并向五保供养、灾民救助、廉租房保障等社会救助领域延伸,确保社会救助审批公开、公平、公正。该县还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的良好道德风尚,弘扬扶危济困、扶残助弱的慈善公益文化,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怀特困人员的良好风气。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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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