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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2017-01-24 09:42:39

  根据县委要求,1月20日至23日,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一组、二组陆续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向县城乡规划建委、县发改委、县重大项目办、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委、县直机关工委反馈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部署, 2016年10月10日至11月18日,十四届繁昌县委第二轮巡察一、二巡察组分别对六家单位开展了巡察。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把握政治站位,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监督。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受理信访举报、开展个别谈话、调阅相关资料、多方核实情况、开展延伸巡察等方式,对有关问题进行深入了解,顺利完成巡察任务。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经县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

  就下步整改工作,县委巡察办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照单全收;二要全面整改,建章立制;三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对整改落实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县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分别表示,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虚心接受、认真对待,不回避、不护短、不推责,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坚决以更加深刻的认识巩固深化巡察成果,以更加务实的举措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以更加奋发的姿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真正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到实处,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县纪委沈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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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