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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社会救助工作惠民生

2017-01-23 15:01:23

  繁昌县近年来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着重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救助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补助水平,有力保障了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

  城乡低保规范运行。该县认真落实《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和《芜湖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规定,对全县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7911户12900人,保障标准由2014年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现在的576元,3年来累计保障51.4万人次,支出低保金1.3亿元。

  医疗救助及时有效。一方面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补偿范围,降低住院起付线,提高补偿标准,补偿人数和金额从2014年的22834人次、13997余万元增至2016年的25761人次、14753余万元。其中,大病保险人均补偿从4700元增至8300元。另一方面,加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3年来累计支出救助资金2320万元。其中直接救助看病困难群众6000人次、2200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参保300多万元,救助资金均通过财政惠民直达打卡发放,实现封闭运行。在救助工作中,不断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效率,提升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水平,一站式救助人次占总救助人次的八成以上。

  特困人员供养正常开展。目前,该县共有五保户1422人,其中集中供养799人、分散供养623人。3年来,该县共支出供养资金3820余万元,救助孤儿320人次297.6余万元,特困人员生活救助金全部以“一卡通”形式按月发放到位。

  临时救助及时准确。建立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投资180万元建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向社会公布救助电话,开展各项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300多人次。修订《繁昌县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临时救助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环节,确保临时救助工作过程公开透明。2014年以来,共实施临时救助2500多户,发放救助金550万元。

  救灾救济行动迅速。2016年7月份,因强降雨天气影响,繁昌县6个镇135657万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灾后救济工作。全县及时发放救灾款409.6万元,有力保障了灾民生活安稳有序。

  住房救助进展顺利。该县于2013年启动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统筹使用机制,将保障范围从原先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一步扩大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进一步保障住房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房使用率。累计实施住房保障25597户,公租房配租8746户。加大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力度,3年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736户。

  教育救助扎实有效。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大学阶段贫困学生助学救助体系。3年来共资助贫困生11438人次共计1895万元,未出现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的现象。积极开展慈善助学活动,171名贫困学生获得慈善、福彩公益金资助共计49万元。

  实施就业兜底帮扶。该县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统筹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就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增强培训实效。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帮扶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搭建用工双向选择平台,通过举办专场、定期招聘会和“以工招工”等途径,帮助城乡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3年来,累计举办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90场,推出公益性岗位350多个,实现困难人员再就业2129人,发放各类就业补贴950万元。

  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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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