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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建设“山水繁昌”

2016-09-05 15:50:38

  繁昌境内山水相间,具有典型的江南山水特色。当前,繁昌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节点,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为此,县委提出了努力建设山水、人文、活力、智慧、幸福“五个繁昌”目标,“山水繁昌”更是摆在了首要位置。

  据县环保局局长滕德宝介绍,“山水繁昌”建设成效如何,环保工作至关重要。今年仍是《环境保护法》实施年,也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县环保局将继续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促进好山好水好风光与城镇、乡村相融合,努力建设精致秀美的“山水繁昌”。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继续提升钢铁和水泥等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效率,督促规范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减少总量排放。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建筑工地、道路、港口码头、物料堆场扬尘综合整治,巩固燃煤小锅炉整治和餐饮单位油烟净化治理成果,强化扬(烟)尘污染防治。停止黄标车检验标志发放,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力争实现秸秆焚烧“零火点”。

  认真开展水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开展新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建成饮用水水源地和主要河流段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依法清理新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未拆迁码头的构筑物。推进黄浒河、横山河等重点水体及周边水系整治,确保水体水质不低于Ⅲ类标准。开展3个园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全面推行园区企业废水、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强化城区污水截流、收集,提高城区生活污水纳管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河道清淤疏浚,完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严格环境执法。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健全完善属地监管的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加强环保、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执法联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行排污许可,2016年,对国、省、市重点监控排污企业依法完成核发排污许可证工作。定期将随机抽查的排污单位排放情况,以“黄牌”、“红牌”形式向社会公布,让环境违法者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沈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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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