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令(第1号)
2016-07-03 10:51:20
各镇人民政府、横山公共服务中心,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全县当前异常严峻的防汛抗洪形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
一、各镇(中心)、各部门要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不出问题。
二、在保证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突出防汛抗洪重点:
1.长江干堤、万亩以上圩口以及漳河、峨溪河、黄浒河大堤;
2.城区、镇区;
3.水库、尾矿库、地质灾害点。
三、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防汛应急预案Ⅱ级响应要求履职尽责,坚决服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保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各级指战员要一线指挥、一线战斗。
201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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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