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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月底完成

2016-02-22 08:44:11

  2月19日,繁昌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会议召开。全县公务用车将由385辆降为239辆,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该项改革要求在本月内完成。该公车改革方案涉及的范围包括县、镇两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涵盖在编在岗的县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取消一般公务用车,385辆公车将减少为239辆,其中公检法司、市场监管、农委和纪检监察7个部门(系统)保留130辆,7部门以外执法车辆保留24辆,实物保障、调研接待、应急、机要通信车85辆。公务交通补贴按市统一标准,正县级每月1040元,正科级每月650元,科员及以下550元。按照补贴标准测算,全年将节支924万元,节支率20.93%。刘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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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