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2016-01-18 08:38:20
“十二五”期间繁昌县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县绿化覆盖率达38.1%、绿地率达35.5%、人均公园面积为14.9平方米。排水防涝工程设施增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量达到3万吨,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6%,县城区90%的污水得到收集、处理。天然气日供气量已有原来每天不到2万方增加到10万方,全县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实施棚户区改造2.25万套、总建筑面积126.3万平方米。实物配租16288户次,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城市规划编制提升城市功能
积极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和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需要,立足于建设芜湖市域副中心、马芜铜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核心城镇、安徽省城乡统筹示范区、长江中下游先进制造业基地的目标,启动了县域总体规划(2010-2030年)编制和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年)修编工作。新一轮总体规划将县城区范围扩大至孙村、峨山两镇,形成“一心(中心城区)两翼(繁昌经济开发区、孙村片区)、带状组团(繁阳组团、峨山组团、高铁组团、孙村组团)”的规划结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37.5平方公里。
全面推进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景观规划、家庭农场、专业规划等编制。编制了县经济开发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对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编制了横山产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芜湖循环经济产业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了城东及峨山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了高铁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编繁阳组团(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县城城市设计、县城城东新区城市设计已完成,高铁组团和繁阳组团(老城区)城市设计已完成中期方案。委托知名景观设计单位编制县城内重要山体、水体景观设计方案,完成了峨溪河及安定河两侧景观、县政务中心市民公园、一中北侧中滩公园、蟹脐山公园景观、华威装饰城至安定河沿河景观、前冲山河两侧景观等规划设计及景观照明和智能化设计方案,启动了繁昌县峨溪河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繁昌窑遗址文化产业园总体规划及遗址保护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市政设施建设日趋完善
推进排水防涝工程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县政府加大对县城区排水防涝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和水系进行改造和建设,编制年度排水防涝工程建设计划,逐年对排水防涝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梳理整治重点排水沟渠和行洪通道,确保城市排水防涝的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截至2015年11月已建成污水管网65公里;城南污水处理二期工程于日处理污水量达到3.0万吨。“十二五”期间,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6%。天然气繁昌门站改建工程均按年供气规模2.2亿立方规划设计,并预留两路高压管道接口,改造后,可满足繁昌县域远期2030年的用气需求。2013年3月与中石油签订了气源直供计划合同。目前,同时有省天然气公司与中石油两条线向全县直接供气,天然气日供气量已有原来每天不到2万方增加到10万方,对繁昌县保供能力的提高及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推进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繁昌县城市绿地建设面积为304.6公顷,人均绿地面积为17.9平方米。目前繁昌县改造了峨溪河带状公园,新建了中滩公园、政务中心市民公园、孙村公园、芜铜铁路两侧防护绿地等一批绿化建设项目,目前全县绿化覆盖率达38.1%、绿地率达35.5%、人均公园面积为14.9平方米。
住房保障助力改善人居环境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起草和实施了《繁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在规范廉租房、公租赁房并轨运行管理、统筹使用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申请、审核、公示、分配、退出和纠错等管理工作机制。加快安居工程建设。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7.31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实施棚户区改造2.25万套、总建筑面积126.3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3120套,公租房4780套,棚户区改造11177套。至“十二五”末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18202套,综合完成率84.79%,超额完成了“十二五”制定的棚户区改造计划。实施提标扩面和保障房并轨使用。一是提标扩面。根据国家政策和省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繁昌县及时调整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线,同时将各类人才和低收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二是两房并轨使用。按照国家政策导向要求,自2012年7月起,取消部分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仅保留公租房2个、1780套,并实施廉租房、公租房并轨使用管理。三是加强住房保障配租。累计保障中低收入家庭26507户次,发放租赁补贴10089户次、补贴资金2562.67万元,核减租金130户次、20万元,实物配租16288户次,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张彪 刘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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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