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繁昌要闻 >正文

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2012-09-24 08:50:58

  9月20日至21日,繁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天贵,副主任张明仁、朱能雨、方正福、李会民、王重娟及委员共21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欧冬林,县人民法院院长谷慎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仲春,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负责人,各镇人大负责人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文化惠民工程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城乡建委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教育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财政预决算监督办法;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县人大代表江守华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会议对县城乡建委、县教育局两个被评议单位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工作满意度进行了测评。

  会议对有关人事进行了任免,决定任命俞书宏、田生为繁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任命汪胜宝为繁昌县公安局局长。全冰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