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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2012-05-07 08:43:00

  (记者刘先才)繁昌县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问题,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断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全县住房保障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

  2008至2012年,全县累计申报廉租住房建设项目24个、6502套,建筑面积32.38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竣工2186套、10.88万平方米;续建2816套、14.02万平方米,今年将开工建设1500套、7.47万平方米,竣工1216套、6.06万平方米。今年将新增建设公共租赁房3000套、15万平方米。两年来,全县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4个、改造家庭4629户;实施工业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13个、改造家庭3279户。

  繁昌县始终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部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按规定履行项目立项、土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程序,工程质量安全均符合相关要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和棚户区改造等所有项目,均做到先报建审批,后开工建设,未发生一起质量安全事故。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从建设到室内简装,均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目前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已全部实行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县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督查巡查,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做到月巡查、月通报、季调度,发现问题,全县通报,及时整改,千方百计保障工程质量。

  繁昌县在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同时,着力完善分配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繁昌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城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城镇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审核细则》等制度,明确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分配、退出等相关管理条款。实行“四审两榜”审核程序,努力做到在各环节均将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公开公示,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为更加“公平、公开、公正”组织实施配租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自2009年以来,繁昌县采用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进行动态监管,实行户档信息管理、定期信息核对和公证抽签分配。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