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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通令嘉奖县公安局

2012-01-30 09:27:22

  1月21日,县委副书记袁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殷琼,副县长胡清照来到县公安局,宣读了县委、县政府对县公安局的嘉奖令。嘉奖令指出,县公安局在破获“1.08”故意杀人案中,全体参战民警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作风,通力合作,缜密侦查,经过10昼夜的连续奋战,成功破获了案件,为维护群众利益,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此,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县公安局进行通令嘉奖。

  1月8日凌晨,吉林31岁男子高某因在繁昌经营水饺店亏损倒闭,半年亏损数万元,一时被邪念所控,伙同繁昌一女网友,将繁昌县华阳村一女子绑架,获取银行卡和密码后,将该女子及其10岁小孩杀害焚尸。

  繁昌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经过缜密侦查,在16个小时内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户籍为吉林四平市的高某某浮出水面。民警经过走访,发现高某某的网友、繁昌30岁女子吴某也涉嫌作案且下落不明。办案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在山东潍坊临朐县发现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等人踪迹,民警赶往潍坊,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吴某抓获。经过突审,两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警方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全冰刘先才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