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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区正三轮摩托车道路运输经营专项整治启动

2011-05-24 10:10:04

  5月17日,县城区正三轮摩托车道路运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要求到7月初,正三轮摩托车等“三小”车辆禁止在县城通行。县领导贺东、殷琼、吴长湖、胡清照等出席会议。

  县长贺东在会上指出,近年来,繁昌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城市大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品位日渐提升。城区正三轮摩托车从事载客运输,不仅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也与繁昌城市化进程极不协调。开展城区正三轮摩托车道路运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客观需要,是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文明县城创建的实际需要,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专项整治责任意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贺东强调,要把握政策,注重方法,确保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城区正三轮摩托车道路运输经营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控制源头、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把握政策,严格规范操作。要重点抓好舆论宣传、包保工作、政策兑现、困难帮扶、维护稳定“五个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实施。

  贺东强调,要强化保障,严格责任,推进专项整治规范有序开展,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使专项整治工作的每个环节、每项政策都落实到位,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并重,从制度上进行研究,从管理上加以规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杜绝整治后出现“反弹”的现象。

  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殷琼宣读了《繁昌县城区正三轮摩托车道路运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繁阳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负责人以及正三轮摩托车车主代表做了表态发言。 (记者汪春水)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