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整治社团、国有及国企“小金库”
2010-09-19 10:25:25
本报讯(记者 刘先才)9月14日,繁昌县召开全县“小金库”治理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全县各部门要切实开展好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专项治理工作至2010年底基本结束,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要求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求自觉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各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要求签订自查自纠承诺书,对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级专项治理领导机构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