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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名是城市最直接的名片”

2010-03-24 09:39:22

  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新的道路、桥梁和绿地都需要一个响亮而有意义的名字。日前从县地名委传出信息:我县城区有10条道路、2座桥梁和1处公园被更名或命名。记者就上述道路、桥梁、公园更名或命名有关事项采访了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民政局副局长李兵。

  记者:这几年繁昌的发展变化很大,最近我县城区道路、桥梁、公园名称正式出炉。请问李主任,这次道路命名制定有什么样的指导思想?

  李兵:地名命名要跟上城市大建设的步伐;要体现城市总体规划精神和要求,要遵循我县市政建设提出的“山水在城中,城在山水中”的理念;城市地名是一个体系,这个体系的构筑要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要有整体性、系统性和稳定性。地名命名要体现繁昌特色,提升地名文化品位,方便社会使用。

  记者:这次城区道路、桥梁、公园更名或命名工作是怎样进行的?

  李兵:我县城区新建道路(桥梁)命名工作从2009年年初开始,县地名办按照地名命名程序,对城区新建道路等进行实地调查,走访辖区居民、召开了居民代表座谈会等,发布了征集启事。2009年4月份,召开了全县地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会议,对部分道路名称进行了研究。8月份,县政府领导又召集规划、民政、城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对道路命名工作进行研究,确定了城区道路、桥梁名称更名或命名的原则。一是符合地名法律、法规;二是好记易找,方便群众,融入繁昌历史文化底蕴,体现特色;三是在一条线上但分段建设的道路采用同一名称;四是大道命名采用反映繁昌地理、历史人文和文化底蕴,体现时代特征,彰显繁昌特色;五是道路命名采取“东西走向为县境内地理名称命名、南北走向以县境内景点、山川及繁昌历史、典故等名称命名”;六是街、巷命名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历史、照顾习惯。桥梁、公园等公共设施命名在符合指位、功能等前提下尽量赋予繁昌历史、文化等特定内涵。

  记者:这次城区道路、桥梁、公园更名或命名对广大市民有什么好处?

  李兵:路名是城市最直接的名片,规范的路名更是城市的一种细节关照,反映了城市的人文情怀。县城区的路名规范后,不仅仅是方便民众的日常生活,也提升了繁昌县城的外在形象。

  (全冰)

稿件来源: 今日繁昌

编辑: 刘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