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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利6元被罚6万”,事关食品安全就应该重罚

2021-06-23 09:32:04

  近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一份行政处罚,以及相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广西月狼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月狼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合格螺蛳粉,被罚款6万元。

  今年3月,广西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在陆川县一家购物中心对一款农香螺柳州螺蛳粉进行抽检,发现霉菌项目不合格。尽管月狼公司生产经营的螺蛳粉仅20袋,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64元,获利仅6元,但该公司还是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6元,被罚款6万元。

  获利6元被罚款6万元。表面上看,获利金额和被罚款6万元,有点超出认知。实际上《食品安全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事关食品安全,这样的处罚并不为过。

  该公司生产的螺蛳粉霉菌项目不合格。《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无小事,牵动着千家万户,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物质的极大丰富,注重食品安全、倡导健康生活早已成为社会共识。

  监管部门要加强抽检力度,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就应该勇于“亮剑”,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予以严惩。“获利6元被罚6万”对于所有食品生产者来说,也是一个警示。生产者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标准进行,不让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否则要付出沉重代价。

  事关食品安全就应该重罚。重罚释放的信号是:食品安全大于天,任何敢于铤而走险的市场主体,都要付出惨痛代价。唯有此才能让生产者守底线知敬畏,才能保护“舌尖上的安全”。樊阳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