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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聊医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2023-02-21 14:59:27

  一天傍晚,老马和老王一边散步一边闲聊着。老王问道:“老马,你今年城乡居民医保有没有缴费啊?现在2月份了,要是没有交的话,要赶快去交了,不然就交不了了。”“老王,我参加的是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不能交了,即使能交,也不能同时享受两种待遇。”

  老王诧异道:“不能同时享受吗?”

  “凡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只能保留一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并享受相对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老马解释道。

  “若我同时参加职工和居民保险的话,那我报销时应该用哪种类型保险报销啊?”

  老马道:“同一时间段内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我市参保人员,优先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及其医保待遇;其中,特困、低保、返贫致贫等特殊人群优先保留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及其医保待遇,如果本人申请并承诺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则中止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及其医保待遇。”

  老王追问道:“假如我目前是职工医保,但我不想继续职工医保缴费的话,选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怎样进行报销啊?”

  “已连续 2 年(含 2 年)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职工医保断缴的,中断缴费期不超过 3 个月(含 3 个月)的,补缴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 个月的,补缴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设置 6 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老马接着补充道:“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一个年度内切换参保关系的,其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大病保险的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等重新计算。”

  老王连连点头:“老马,你说的这些我都没听过,看来我没事还是要和你多出来散散步啊!”

稿件来源: 繁昌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刘佳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