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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大病保险让千余名参保居民及时得到“救命钱”

2019-03-08 15:43:47

  3月4日、5日两天,繁昌县卫计委、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中国人民保险繁昌支公司工作人员深入各镇,进村入户,将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金及时支付给参保居民。

  这次上门支付的10位参保居民,患大病住院后花去高额医疗费,少的几万元,多的数十万元。由于有的还在住院,有的行动不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和人保繁昌支公司想患者所想、急患者所急,走进患者家中或所在的村(居)现场办公,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大病保险补偿金支付到位。

  住在荻港镇中心小学内的伍先美,今年80岁,因患感染性心内膜炎,去年在芜湖弋矶山做了心脏换瓣膜手术,三次住院共花了171520.85元,新农合补偿82844元,大病保险补偿金额36518元。大病保险补偿金的及时到位,让她一家充满感激。

  平铺镇官塘村村民杨先桃,患有弥漫性大B细胞淋瘤,去年做了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住院2次,慢性病门诊报销3次,总共费用384604.92元,新农合补偿131876元,大病保险补偿76785.61元。

  今年刚60岁的杨先桃原来是个弹棉匠,患病以后用完家中积蓄,还卖了一套城里房。多亏大病保险补偿金的及时支付,才让他的生命得以延续。

  孙村镇长垅村村民汪自象,妻子有“三高”,自己又得了腰椎间盘脱出,他住院花了65108.14元,新农合补偿33971元,大病保险补偿5718.42元。

  县政务服务中心合管窗口负责人孙其根介绍说,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由于少数患大病群众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者长期居住在县外,县合管中心与人保(繁昌)公司共同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和上门服务活动。经统计,2018年度,繁昌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共补偿1050人(新农合补偿金额4280.92万元),支付大病保险补偿金1060.5万元。

  据了解,繁昌县从2014年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2017以来进一步巩固完善,并逐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通过紧密衔接基本医疗保障及医疗救助等制度,有效减少参保大病患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加强承办能力建设,推行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大病保险即时结报与简便结报,提高工作效能,并与参保年度次年3月底之前完成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赔付。全媒体记者艾云龙

  图为送大病保险补偿金入户。杨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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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