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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2018-04-13 15:14:56

  2017年11月,繁昌县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县调委会) ,县调委会自成立以来运行良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截至目前,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物业纠纷案件360件,调解成功共144起,成功率55.55%,调解不成退回物业企业作起诉处理90件,依法转法院审理22件。

  物业纠纷涉及人多、面广、积怨深、易激化、易上访、易突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隐患。去年县住建委采取座谈、实地调研、参观学习等方式,全面梳理全县物业纠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学习兄弟区县先进经验,出台了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构建格局、工作队伍、工作机制、保障体系等内容。县物调委由县房管局聘请3名过去从事法制工作的退休干部组成县调委会,作为县级层面调处物业纠纷的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平台,设置接待室、巡回法庭、办公室等功能区域,配备办公设备,配备专职调解员1名、志愿调解员3名。县调委会加强协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与县法院联合印发了《成立繁昌县人民法院物业巡回法庭的实施意见》,协调县法院在调委会设立物业巡回法庭,由法院专职法官、书记员和县城乡规划建委推荐陪审员组成审判庭,开展简单物业纠纷案件速裁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法院牵头,会同县城乡规划建委、各镇,定期召集社区、物业企业、城管局等单位及业委会或者业主代表参加,有针对性开展纠纷预防和调解工作。建立县、镇二级纠纷调解联动工作制度,设立调解专家库,邀请专业人员定期帮助调解或组织解决重大、疑难、突发的物业管理纠纷。 钟祥 刘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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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