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职工大病补充保险为患者撑起“保护伞”
2018-04-08 15:34:34
自2017年1月实施《城镇职工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实施办法》以来,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已累计为523人次的大病患者报销医疗费用133万元。职工大病补充保险为患者撑起“保护伞”。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为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设有三道保障线,即医保统筹、大病医疗救助和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作为最后一条保障线,城镇职工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是对大病患者一个保险年度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报销后的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的再次报销。繁昌县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上不封顶,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补充保险2万元起付标准的部分,按个人负担金额分段报销50-80%。
通过对14例大病患者医疗费用报销情况分析,14例大病患者共产生医疗费用186万元,人均医疗费用13.29万元。经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的两次报销,报销医疗费用120万元,人均自费负担达4.71万元。经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再报销,报销医疗费用16万元,总报销比例达73.12%,剩余人均自费负担仅为3.57万元。极大地减轻了患者的负担。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的建立,提高了重大疾病保障水平,避免了参保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使重病患者“大病敢看”成为现实。
滕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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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