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禁放烟花动真格
2018-03-05 08:33:45
入冬以来,繁昌警方现场劝说制止违规燃放行为50余起,查处违规燃放案件5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14起,行政处罚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人19人次。
受传统风俗影响,很多人喜欢在过年过节、开业生子、婚丧嫁娶时燃放烟花爆竹,不少商家把安全抛之脑后,入冬就开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有的存放在拥挤的杂货店,有的甚至直接存放在卧室内。每年都发生因非法储存或燃放烟花爆竹而导致的爆炸、火灾事故,这给广大群众和社会带来危害。1月2日10时许,县公安局民警在繁阳镇阳光花园小区巡逻时就发现该小区地面摆放了大量烟花爆竹,周围围着不少人。民警上前询问得知是居民老张家要娶媳妇,民警及时向老张宣传禁放政策,老张一开始坚持要放爆竹,说自己就这一个儿子,今天结婚不放爆竹不吉利不喜庆,民警耐心劝说老张,并向老张说明燃放爆竹要承担的责任,而且在小区大量燃放烟花会影响小区环境,还可能造成火灾,并向老张说明2017年在繁昌某小区发生的一起因结婚燃放烟花造成小区三楼以上阳台晒的被子被烧着火的案例,最终民警成功劝阻老张。入冬以来,县公安局根据县政府禁放通告相关规定,制定严密的冬季禁放宣传工作措施,成立了以巡逻防暴大队为主的禁放宣传小分队,采用车巡、步巡、社区巡等多种巡逻方式相结合的措施大力宣传冬季禁放工作,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不仅违法,当达到一定数量后还会构成犯罪。县公安局禁放工作常抓不懈,2017年共查处各类非法烟花爆竹案件139起,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73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65起,捣毁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窝点73处,收缴处置各类非法烟花爆竹450余件。 张仁俊 徐成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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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