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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首次发放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2018-01-12 15:11:27
近日,县市场监管局窗口成功为繁昌县一家公司电梯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标志。这也是自芜湖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限下放后繁昌县办理发放的第一张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根据芜湖市事权划分的相关规定,自2017年8月1日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权限全面下放,由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实施办理。此次登记事项下放后,企业无需再到市级质监部门申请办证,只需在县级市场监管窗口即可办理,给企业提供了便利。严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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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