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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必拆”规范户外广告管理

2015-08-10 08:55:16

  今年以来,繁昌县城管大队常态开展户外广告整治,通过坚持“四必拆”来规范户外广告管理。

  违反户外广告规划必拆。上半年重点拆除去年遗留下来的高空竖式广告灯箱8个和店面招牌下设置的横式灯箱 107个,在拆除过程中顶住了“说情风”,克服了畏难情绪,消除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

  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必拆。对在墙体设置、街头巡展、路面摆放和在县城出入口擅自设置的325处户外广告设施予以拆除,配合县公路局开展道路沿线广告设施联合整治,拆除大型户外广告2块、60㎡。

  破损广告店招必拆。对巡查发现、上级抄告、数管派遣的破损广告店招坚持每周拆除一次,督促硬化美化喷绘材料的21处店招,集中拆除长期空置和腐蚀的店招构件34 处,多次强制拆除华亿等商业性设置的破损户外广告布幔。

  无人维护广告设施必拆。统一拆除长期无人维护的7处街头大型广告设施,让出道路空间;强制拆除脊岭山头4块年久失修大型户外广告400㎡和1处楼顶废弃霓虹广告,消除了安全隐患。 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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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