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救助惠民生
2015-05-04 08:56:26
繁昌县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水平,减轻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负担。2014年,该县直接救助城乡患病困难群众2218人次,支出资金678万元;资助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等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支出资金81.48万元,受益群众13580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该县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将此项工作列为民生工程之一,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的联动机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和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出台并完善了《繁昌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逐步解决医疗救助中救助范围偏小、标准偏低、方式不全等问题。该县近年救助范围不断扩大,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因患大病、重病住院治疗,个人承担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了救助对象。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不设病种限制。该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民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共同抓好落实。县民政部门加强医疗救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衔接,做好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管理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方便困难群众。县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筹集并及时拨付医疗救助资金。为保障医疗救助工作正常开展,县财政安排必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的监督管理,鼓励医疗机构为困难群众就医提供优惠减免政策。县民政、财政部门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救助资金按时拨付和合理使用。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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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