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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连续6年提高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标准

2014-11-10 08:50:21

  2014年,繁昌县再次提高职工死亡后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这是2008年以来已连续6年提高补助标准,累计增幅达240%,受益人数达630余人。

  自2014年1月起,繁昌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4元。按照规定,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每人每月的补助标准也相应调整为484元。为保障新标准落实到位,县人社局安排专人审查各单位上报资料,对遗属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员是否健在等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及时更新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确保生活困难的遗属应保尽保。 刘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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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