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下放小微餐饮服务许可权限
2014-07-14 08:48:42
自今年7月1日起,各乡镇小微餐饮经营者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无须到县市场监管局办理,直接前往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办理即可。这是该县市场监管局落实教育实践活动,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具体措施。
本次下放的内容包括:各镇辖区内小微餐饮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许可受理、现场检查验收、审批核发及许可证的换发、变更、延续、补发和注销。小微餐饮的范围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含150平方米),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
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该局认真研究、周密部署,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培训食品监管人员、制定方案等多种方式提前进行了准备。通过小微餐饮服务许可下放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节省了办证时间,优化了服务环境,方便了服务对象,提高了办事效率。 王祚君
稿件来源: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