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被评定为“芜湖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2014-07-07 08:41:29
县公安局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效显著,近日被芜湖市人民政府评定为“芜湖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坚持把素质强警作为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和环节。自2012年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该局大力开展执法培训活动,采取集中轮训、执法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执法练兵活动。尤其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全局各警种围绕本职工作,制定工作规范,全面完成所、队执法办案区建设,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及执法公信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法治繁昌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继被省公安厅评为2013年全省优秀执法单位之后,近日,县公安局又被市政府授予“芜湖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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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