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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查处首例利用短信平台发布违法广告案

2013-12-09 08:43:22

  近日,县工商局查获了一起利用手机短信发布违法广告案件。

  经初步调查,胡某在未取得相关授权许可的前提下,擅自于2013年11月,通过某移动运营商免费提供的软件在其店内电脑上利用短信平台向繁昌县境内的所有运营商客户手机发送了内容为“繁昌**手机专卖店本周庆店一周年……多款大屏双网双待明星机史上最低价1折起抢……”的手机短信促销广告。该手机短信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和绝对化用语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县工商局已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深入调查处理中。据悉,该案系繁昌县工商局查获的首例手机短信违法广告案件。

  工商部门提醒商家,作为一种新兴的广告形式,短信广告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商家所接受和喜爱,但短信广告并不是违法广告的“天堂”,商家无论以何种形式发布广告,都要依法进行,否则只会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花骏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