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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提高城乡居保养老金领取标准

2013-11-11 08:44:20

  从2014年1月1日起,繁昌县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70元/月增加到80元/月。近日,繁昌县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70元/月增加到80元/月;同时扩大对城乡居保缴费困难群体和计生家庭的缴费扶持范围,继对重度残疾人员实行每年每人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后,现增加对享受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享受“五保户”待遇等缴费困难人群以及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或农村两女户父母的缴费扶持,财政每年分别为每人代缴50元、100元、100元养老保险费。滕长青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