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开展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政策培训
2013-11-05 08:55:23
11月3日,全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政策培训会议在县政务中心举行。县长胡金贵、县委副书记后名文、副县长胡清照等出席培训会议。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行为,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繁昌县制定了新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并将自2013年12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的办法,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宅房屋征收,人均标准补偿安置面积35平方米;被征收人按本规定补偿安置后,不再安排宅基地。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新的办法更加体现公平、公正。
培训会上,学员们聆听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政策解读、学习了模拟搬迁转征收工作模式,观看了成都市棚户区改造《曹家巷的秘密》宣传片。
胡金贵在培训会上介绍了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政策调整的背景和依据,通过对群众算经济账、算公平公正账,阐明了这一次调整房屋征收政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他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责任,规范操作流程,扎实开展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推进繁昌城镇化又好又快发展。
县国土局、公安局、城乡建委、规划局、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县征收办全体工作人员,各镇、横山公共服务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参与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全县各村(居)参与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两委”干部共500余人参加了培训。全冰
稿件来源: 繁昌新闻网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