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拨付百万元整治小微餐饮业
2013-07-29 08:38:12
为进一步提升小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繁昌县将小微餐饮整治工作列入民生工程,拨付100万元作为小微餐饮整治达标补助资金,重点整治县城区、峨山镇区及旅游景区周边符合餐饮服务“有固定场所、提供座位、及时制作消费”基本特征,经营场所面积150平方米以下的小微餐饮店,预计将整治达标小微餐饮单位380余家。
繁昌县将小微餐饮整治纳入政府2013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兑现奖惩。该县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相关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微餐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繁昌县小微餐饮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部门与乡镇职责,细化工作要求,确保在整顿工作中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抓。县政府与各镇及有关职能部门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督查考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全局力量,将小微餐饮整治区域划分为四片,由局领导各负责一片,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小微餐饮整治达标标准主要有五项内容,即:选址合理,距离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等污染源25米以上。厨房一律设置在室内,前厅后厨,与就餐场所明显区分或隔断,并且面积不能过于狭小。厨房内部设施要求配套齐全、干净整洁。设置至少1个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池。就餐场所设施完善清洁,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要求公开。其中,整治重点是实施“353”后厨改造工程和“122”管理提升工程。“353”即“三面五钢三柜”。“三面”指地面要平整,采用防滑地砖铺设;墙面要贴瓷砖墙裙,高度不少于1.5米;顶面要光洁、耐腐防霉材料涂覆,上方是木瓦结构的必须用铝(塑)扣板吊顶。“五钢”指清洗水池、切配台、灶台、橱用盛器、货架均为不锈钢。“三柜”指冰柜、消毒柜、保洁柜每样至少有一个。“122”指一公示两证明二台账。“一公示”指在餐厅醒目位置张贴统一制作的餐饮服务监管信息公示栏和文明就餐提示。“两证明”指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业主和其他关键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两台账”指必须建立进货查验台账和餐用具消毒台账。
今年初,繁昌对全县小微餐饮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制作了《小微餐饮基本信息调查表》,按照表格逐项格式化调查登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繁阳、孙村、峨山等镇工作人员,对所有的小微餐饮单位进行了入户宣传指导,面对面宣传小微餐饮整治标准和补助政策,点对点指导业主根据《繁昌县小微餐饮整治达标标准》,结合现有实际进行后厨改造,以全面达到小微餐饮整治达标标准。同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次业主现场观摩活动,对每条街上的小微餐饮单位遴选10家参加现场观摩会,共计78人参加了现场观摩。在积极开展小微餐饮整顿规范的同时,繁昌县选择2条小微餐饮相对集中、整体条件稍好的街道作为小微餐饮示范街开展创建工作,重点进行现场指导。目前,2条街道90℅以上小微餐饮单位基本达到整治标准。另外,该县遴选了10家小微餐饮单位作为小微餐饮整治优秀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小微餐饮示范街、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全县小微餐饮单位全面整改。目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收到整改符合标准申请验收报告的小微餐饮单位135家,基本符合的66家。据悉,针对在今年7月31日前整改达标的小微餐饮店将获得补助2000元,属前橱后厅改为前厅后厨的另增加补助2000元。基本符合“353”、“122”整治标准,但仍需要进行局部整改的,补助1000元。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属政府规划拆迁区域内或经营场所受限无法实现整治改造而主动关停的小餐饮店给予补助2000元。沈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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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