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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协一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

2013-03-19 08:29:53

  去年,县消费者协会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职责,认真对待消费者投诉,努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投诉95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7万元。

  繁昌县消协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己任,把每一天都作为“3·15”,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在保证“12315”热线畅通的同时,还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一会两站”全覆盖的要求,在全县各个镇和行政村分别设立了消协分会、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配备了专门的投诉电话、消费维权联络员等,为广大农村消费者咨询投诉提供便利。2012年,县消协共受理投诉95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7362.8元,另外在内网受理了市消协转来的75条投诉,解决率为100%,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经营者守法、合法经营意识,维护了消费市场环境。为在全县营造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县消协在接受消费者投诉的同时,还重点围绕关系到广大消费者食品、药品、餐饮等方面的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净化市场环境。针对当前消费者反映较为集中的家电、手机等方面的问题,县消协组织开展了有线电视、通讯行业、家用电器、洗染服务等行业和领域的消费满意度问卷调查,及时向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作出反映。同时将热点投诉问题在媒体上公布,为消费者提供警示,并教育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养成索要发票的习惯,为出现问题后依法索赔打好基础。汪春水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章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