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传真 >正文

开展游泳场所安全检查

2012-07-19 11:08:54

  7月5日,县文体局执法人员依据《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的国家标准,对同乐游泳馆进行全面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夏季游泳场馆场所对社会开放的管理工作,保障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安徽省体育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游泳场所)》要求,县文体局开展了此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施建设、水质卫生标准、警示标牌设立及救生器材和救生员、医务人员配备及场馆治安等方面情况。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检查情况对场所负责人进行通报。 姚虎

稿件来源: 繁昌周刊

编辑: 刘子俊